男子借口“谈恋爱”性侵14岁少女 因强奸罪获刑
达州开江县人民法院很终认定顾某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
14岁的达州少女云某一直不爱学习,后和朋友一起认识了社会朋友顾某,并让其帮忙介绍一份工作。顾某看云某等人年龄较小,便将其介绍到娱乐场所做“公关”。由于云某年龄偏小而未被选中,但顾某却对她产生了邪念,后以找她“谈恋爱”为名,与云某发生了性关系。后被云某的父母得知,将顾某送到了公安机关。
少女不想读书托人帮忙找工作
还在念初中的云某今年14岁,平日里她成绩不好,自己也不喜欢学习。4月的一天,她和同学李某一起,陪赶同学黄某在开江县城内一理发店去染头发。理惠济军海医院的电话号码发店内有一名年轻学徒顾某,穿着时尚,又能说会道,几句话哄得女孩儿们哈哈大笑。很快,云某和两名同学便对顾某产生了好印象,准备作为好朋友长期接触。临走前,大家互留了美味小吃联系方式,并不时地发微信等聊天。
由于无心上学,云某和黄某等人便产生了打工挣钱的念头,她们想到了这位新北京军海脑科医院癫痫病怎么样认识的社会朋友顾某。“顾哥,你有没有什么门路,帮我们几个找份工作嘛!”顾某一口答应下来:“我帮你们问问惠济军海医院癫痫病怎样,等我的消息。”而后,顾某认真地帮她们联系“工作”。几天后,顾某将云某和李某、黄某介绍给当地某娱乐场所的王经理,让她们去做“公关”。
朋友以“求爱”为名将其性侵
经过“面试”,很终云某的两名同学被选上了,王经理告诉顾某,这两名女孩可以去该娱乐场所做服务员。由于云某的年龄偏小,“落选”了。顾某将这个消息告诉云某,在得知云某的年龄和身份后,他突然起了邪念。
“你跟我过来,我有事情跟你说。”顾某煞有其事地以谈事情为由,将云某带至自己租住房。“我想你当我女朋友,可以吗?我真的很喜欢你。”随后,顾某又说服云某与自己发生性关系。
但没几天,云某的读本记者 王华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