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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时女方出首付款10要求房产证加名合理吗

时间:2018-11-06 13:08:47

辛苦工作了一天的挖财君刚下班回到家,还没来得及坐下歇歇,就有个大学室友打电话来找挖财君倒苦水:

事件的起因经过很简单:挖财君的大学室友很快就要结婚了,正在商量买房子的事情,小两口看中了一套在城西板块的房子,房子的面积是100平左右,总价189万,按照首付三成需要付56.7万的首付款。

由于室友家里的经济条件有限,很多只能拿出10%的首付,这么一来剩下的负担都压在了男方家里,在亲戚朋友处东拼西凑也算是凑齐了,但是在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这一问题上又闹的不可开交。

大学室友的父母认为,既然女方家里也出了钱,而且婚后是由双方夫妻共同承担还贷,房产证上就应该写上女方的名字;而男方的父母则认为,女方出的首付款实在是太少了,因此不愿意写上女方的名字,两家因为这件事一直僵持不下,小两口也因此进退两难。

其实在挖财君看来,女方的父母想在房产证上写上自己女儿的名字,很大的考虑无非担心万一以后小两口夫妻感情破裂闹离婚,分财产分房子的时候,房产证上没有女儿的名字,女儿会落到人财两空的落魄地步。

确实,在大多数女孩子看来,既然房子买了是结婚用的,未来也是给他们居住的,当然应该写恋人双方的名字。

一般来说,婚房大多会考虑写“准夫妻”二人的名字

如果采用这种方案,那么房屋将被认定为夫妻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是夫妻的共同债务。如无“借条”等其他证据,父母的出资也将被认定为赠与夫妻两人,归双方共有。若出现离异,父母也无权索回出资钱款。

还有一部分人,会选择婚房上写着男方及其父母的名字

这种做法也较为普遍,往往是因为男方的父母出了全部的首付款,未来还贷也主要依靠男方的收入,这婚房应算是男方家的财产。

若采用这种方案,房屋将认定是男方及其父母的共有财产,贷款也认定为他们的共有债务,相应的增值或贬值由他们共同享有或承担。而男方的相应产权份额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新的《婚姻法》,这部分财产并不因结婚而产生共有的结果。

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用婚后的收入还贷的,若双方离婚,女方虽无法主张房屋,但对于已支付的贷款本息可主张为沁阳市哪个癫痫病医院*夫妻共同财产,并要求男方及其父母返还并平均分割。

所以,挖财君也劝大学室友好好跟老公商量一信阳市很好治疗癫痫病的医院下,既然已经到了谈婚论嫁的地步了,就没有必要再因为这种分钱的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市治母猪疯有名的医院是哪家事而闹到双方不开心,难道有谁是一结婚青少年癫痫病该如何治就奔着离婚分财产去的吗?又不是家里有个十套八套房子!

这种情况可不是选择题或填空题,而是命题作文,至于怎么写下去,完全看个人的思路和见解咯。

来看看各位积极热心的网友是怎么写这一篇命题作文的:

@小莉

首付款起码要付50%才能写女方名字吧?10%实在是太少了啊!

@晶纹

女方婚前也付个首付买一套吧,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两套房子的贷款,这样都不吃亏,谁都有房子,谁都要为房子的贷款还贷,公平!

@peipei

只要首付款出钱了就得写!别说10%了,1%都得写,婚前就分得那么清楚了,婚后还有好日子过吗?夫妻间得以诚信和相互信任为由,不然结什么婚!

但如果房产证上加上了大学室友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子就有她的一份,真的是这样吗?

挖财君了解到,根据有关规定,房产所有权的很高效力来自于房产登记,房子作为不动产物权,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需要经依法登记,才会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法律效力。

房产证与不动产登记簿两者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因此你不要考虑是婚前还是婚后写名字了,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不动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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