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1月29日讯 (记者 李博) 随着我省今年秋粮收购工作的全面启动,为方便广大农民、农场职工和社会各界了解*政策性粮食收购具体政策的执行情况,29日,黑龙江省粮食局副局长金辉就我省2013年*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进行详细解读。
省粮食局副局长金辉现场解读。东北网记者 李博 摄
收购价格质价政策
水稻品种。*水稻很低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50元,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水稻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出糙率77%~79%(含77%,不含79%),整精米率55%~58%(含55%,不含58%),水分14.5%以内,杂质1%以内,谷外糙米2%以内,黄粒米1%以内。执行很低收购价的水稻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很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指定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水稻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收储库点根据等级情况,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增扣量。其中:水分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4.5%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杂质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49%的水稻不列入很低收购价收购范围。
玉米品种。*临时存储玉米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1.11元,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玉米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容重650克/升~685克/升(含650克/升,不含685克/升),不完善粒含量8.0%以内,其中生霉粒2%以内,水分14.0%以内,杂质1.0%以内。执行临储价收购的玉米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等级差价为每市斤0.02元。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指定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玉米的收购由指定库点根据等级、杂质情况,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增扣量。其中:水分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4%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0.65%,并扣价0.15%作为烘干费用;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和增扣价。杂质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生霉粒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2%为基础,每高1个百分点加扣量1.0%,高不足1个百分点的不加扣量;低于标准规定的,不增量;对生霉粒含量超过5%的不得收购入库。
大豆品种。*临时存储大豆收购价格为标准品每市斤2.30元,以2013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大豆为标准品,具体质量标准为:完整粒率85%~90%(含85%,不含90%),水分13.0%以内,杂质1.0%以内。执行临储价收购的大豆为2013年生产的等内品。相邻等级之间差价按0.02元/斤掌握。挂牌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指定库点的到库收购价。
非标准品大豆的收购由指定库点根据等级、水分治疗癫痫病偏方、杂质等情况,按照*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财政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执行粮油质量*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国粮发〔2010〕178号)执行增扣量。其中:水分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3%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但低于标准规定指标2.5个百分点及以上时,不再增量;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00%,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杂质含量:以标准中规定的指标1%为基础,每低0.5个百分点增量0.75%,每高0.5个百分点扣量1.5%,低或高不足0.5个百分点的不计增扣量。为保护农民利益,对大豆损伤粒率和热损伤粒率符合等内品要求的不扣量。
政策执行期限
*规定,我省水稻很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3年11癫痫病有哪些行为障碍月16日至2014年3月31日。临癫痫常用药物有哪些副作用时存储玉米、大豆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文到之日起至2014年4月30日。
收储库点
按照*2013年中晚稻很低收购价执行预案及2013年东北地区*临时存储玉米和大豆收购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收储库点的确定要本着有利于保护农民利益、有利粮食安全储存、有利于监管、有利于粮食销售的原则,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经省粮食局牵头,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农发行等部门共同研究确定的369个水稻很低收购价委托收储库点,已对社会公布;对临储玉米、临储大豆收储库点和委托收储库点的具体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各级粮食部门、农发行和中储粮直属企业要密切协同配合,将当地*政策性粮食委托收储库点具体名单及时在当地新闻媒体公布,便于农民送交粮食和接受社会监督。
在*政策性粮食收购政策执行过程中,当委托收储库点布局不能满足农民售粮需要时,由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共同研究租赁社会仓容方案(即设置临时收购点)解决,以满足农民售粮需要。
粮食收购服务监督
落实敞开收购政策。在收购期内,各收储库点要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粮食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
认真执行质价政策。各收储库点要在显著位置公示粮食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和结算方式等政策信息。严格执行*收购政策和质价标准,不收人情粮,不过人情秤,不弄权勒卡、不刁难送粮农民。要指导卖粮农民增强质量效益意识,通过清选、整理等措施,提高粮食等级和质量,实现好粮卖好价。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民提出的政策和技术等咨询进行耐心解答。严格遵守*制定的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不加花点、不走样,确保*粮食收购政策落实到位。
严格执行粮款结算政策。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保证政策性粮食的收购资金供应,收购企业要对农民实行现款结算、不打白条,结算中不代扣税费、不代任何单位和个人扣缴任何款项。
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粮食收购中,严格规范操作程序,实行公开检斤、密码验质,做到不压等压价,损害农民利益,不癫痫临床表现提等提价,损害*和企业利益。
开展优质服务。各收储库点要主动协调当地乡镇政府,组织卖粮农民有序送交粮食,避免农民卖粮排长队,减少等候时间;搞好延时服务,多开头、快接卸,加快收购入库进度,不让农民卖过夜粮;派业务人员深入村屯、农户搞好延伸服务,帮助农民提前做好验水、检质,让农民心中有数,尽量减少因质量问题退车给农民造成的损失。
主动接受监督。各收储库点要设立举报箱,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主动邀请当地人大代表及乡镇农场领导驻库监督;积极接受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要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违纪和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姑息、不掩盖矛盾,确保粮食收购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公布省级收购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举报电话
省粮食局:
农村处 045153609771
监察室 045153601875
省农发行:
客户一处 045184685707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
监察处 045187117623
监管监察办公室 045187117640